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

性侵案二審仍判刑 張作驥:不平


電影導演張作驥被控性侵女編劇,一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三年十月,他上訴辯稱發生性關係是你情我願,主張無罪。台灣高等法院認為,女編劇事後接受心理諮商聲淚俱下,可見所受創傷難以撫平;張作驥為逞一己私慾不尊重女性的性自主權,昨天維持一審判決。


張作驥(五十三歲)沒有到庭聽判,他的委任律師涂成樞昨天表示,非常不滿意判決結果,將向最高法院提上訴。


張作驥發聲明表示,得知二審判決結果深感不平,他去年下廚邀工作同仁用餐,女編劇到場,大家把酒言歡,女編劇沒有任何不悅反應,反而興奮拍照、上傳照片到臉書並打卡。


張作驥說,凌晨一點多數名賓客告辭,女編劇不願意離去,他不勝酒力沉睡、與女方合意發生性關係;他朦朧中聽見女編劇哭鬧,只好請她的好友送她返家,沒想到隔天對方告他性侵,他深感莫名。


女編劇提告主張,她的舌頭、嘴唇被咬,痛得驚醒,看見張作驥脫掉她褲子、壓在她身上,張作驥不顧她掙扎反抗性侵她;她氣得上樓,質問張作驥的太太為何不管好先生,她等天亮後找好友陪同報警處理。







via udn熱門星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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